“八項禁令”出臺之后,有勇氣主動交待問題的,大抵或為“膽小”者,或為涉案不深者,或為黨性未泯者。許許多多已被曝光的貪腐案例證明,黨內冥頑不化者不少。這些人要么自認隱藏很深,不可能被查出來,要么后臺夠硬,黨規(guī)法紀拿他無可奈何,鐵了心“對抗到底”。對他們寄予“一日三省其身”、“主動說清問題”的期望當然是不現(xiàn)實的。下一步的反腐行動必須提高到制度層面上來,而不能繼續(xù)被不斷翻新的腐敗花樣牽著鼻子走。在5月底發(fā)布的“八項禁令”30天大限已滿之后,中紀委系統(tǒng)人士近日再次高調宣稱,“八項禁令”將與即將頒布實施的有關司法解釋相銜接,而后者一旦頒布實施,嚴重違反“八項禁令”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受賄犯罪。
長期以來,通過自糾自查、自我批評實現(xiàn)“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一直是黨內反腐斗爭遵循的路線之一。禁令通牒在發(fā)出之后,一時之間,各地的不少官員往往不得不謹慎、認真面對諸多心頭兩難:說還是不說?主動說了,能否得到從寬處理?不說,硬抗能否抗過去?今次中紀委人士在大限期滿之后的表態(tài)意味著,對于企圖頑固到底者,中央將采取更為有力的刑事追責利器。
“八項禁令”出臺之后,各地省市區(qū)黨委負責人均表示將及時予以落實,一場盛大規(guī)模的“自糾自查”運動隨后亦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然而,盡管規(guī)定向官場中的權錢交易既亮出了利劍也表示了“寬大處理”的“誘惑”,但有勇氣主動交待問題的,大抵或為“膽小”者,或為涉案不深者,或為黨性未泯者。在億元貪腐大案不時曝光的今天,河南省979名官員主動上交的違紀款僅僅為821萬元,人均約9000元是為有力之明證。許許多多已被曝光的貪腐案例證明,黨內冥頑不化者不少。不是有人在被控受賄200萬元之后,還一度口吐狂言,說什么“要能把我查出來,中國就沒清官了”嗎?不是有人一邊作反腐報告,一邊大行腐敗之舉嗎?不是有人在剛剛主動聲稱“最有原則”之后,接著就被撤職查辦了嗎?究其根本,這些人要么自認隱藏很深,不可能被查出來,要么后臺夠硬,黨規(guī)法紀拿他無可奈何,鐵了心“對抗到底”。對他們寄予“一日三省其身”、“主動說清問題”的期望當然是不現(xiàn)實的。歸根結底,“八項禁令”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策,30天的大限也已經過去了。這是公眾默默期待新一輪反腐風暴的一個月,F(xiàn)在,中紀委又宣稱,嚴重違反“八項禁令”的行為將被認定為受賄犯罪。無論中紀委進一步的追罪反腐效果如何,制度性反腐已是箭在弦上,非發(fā)不可。通過建立合理的制度使權力真正服務于公眾,最大程度對權力實行合法監(jiān)督,對業(yè)已走上現(xiàn)代政治文明的中國而言,這是一條不可能回頭的路,也理應是公眾和政府、執(zhí)政黨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