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陜西省中小學勞動實踐指導手冊推薦目錄》印發(f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教育部《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若干措施》(陜發(fā)〔2021〕6號)精神,滿足我省中小學勞動教育課程教學需求,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教材〔2019〕3號)和我省《實施細則》(陜教規(guī)范〔2020〕3號)有關要求,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組織開展了陜西省中小學勞動實踐指導手冊審核選用工作。
現將研究通過的《陜西省中小學勞動實踐指導手冊推薦目錄》(以下簡稱《推薦目錄》)以及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根據地方課程教材管理的相關要求,新編寫地方課程教材在初審通過后,須進行試教試用,時間為一年。本次列入推薦目錄的勞動實踐指導手冊須試教試用一年;一年后,將根據一線教師試教試用意見作進一步修訂完善,審核通過后正式列入我省中小學地方課程教材目錄。
二、各地教育部門要嚴格按照教材管理相關要求,在省級《推薦目錄》中選擇適合本地教學實際的勞動實踐指導手冊,推薦給轄區(qū)中小學學生學習試用。選用工作要做到程序嚴格、過程透明、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財政部教材〔2017〕1號文件精神,各地為義務教育段選用的勞動實踐指導手冊一律免費提供給學生使用,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
三、出版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教材價格管理規(guī)定,嚴禁自行定價以及擅自增加印張、提高價格;要保證出版質量,及時供貨,配合發(fā)行單位做好發(fā)行工作,并做好后續(xù)教師培訓等服務工作。
四、《推薦目錄》內教材由新華書店負責統(tǒng)一組織征訂、發(fā)行。發(fā)行單位要切實樹立為教育事業(yè)服務、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嚴格按照我省《推薦目錄》以及各地選用結果組織發(fā)行,不得隨意增加版本、增刪冊次。
五、各市、縣(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正式啟用陜西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系統(tǒng)的通知》(陜教材辦〔2022〕4號)要求,通過教學用書管理系統(tǒng)開展教材征訂管理等相關工作。各地在勞動實踐指導手冊使用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報告省教育廳教材處。
《推薦目錄》如下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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